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以及《湖北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专业特点,制定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2.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复试录取工作。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制订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指导、培训复试工作专家组进行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协调复试工作所需要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
2.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负责全程监督、巡视、检查本单位的复试、调剂、录取工作。
3.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工作专家组,该专家组负责根据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科学选拔人才原则、能力与知识并重考核的要求确定复试内容、形式和试题命制。
4.学院成立复试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该工作小组在复试前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核。
三、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达到初试成绩上线要求的考生,并且符合我校招生章程公布的报考条件,入围复试名单,按学校和我院通知要求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参照学校招生简章中本院专业目录对外公布数(含已接收推免生人数),待上级部门计划下达后实际招生人数可根据需要做适当调整。
五、复试方式及内容
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包含以下内容:
(一)笔试。满分100分,主要为专业知识考核。
(二)面试。满分200分,包括综合面试(150分)和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50分)。每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低于20分钟。
1.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养及身心状况方面等进行考察,还可要求考生提供个人简历、学习成绩单及专业排名情况、各类奖励情况、科研成果、毕业论文或实习实践报告等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等情况的全面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视具体情况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等方式。
面试流程包括3个部分:考生自我介绍;考生随机抽取专业面试试题,根据试题内容当场陈述;导师专业提问。
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综合素质:
(1)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③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奖惩情况等;
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④人文素养;
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2.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了解考生外国语听说表达能力,给出不同主题,由考生围绕所选主题作答。测试内容包括日常对话、广播新闻、专业外文文献等。
测试流程包括:外国语自我介绍;考生随机抽取专业外文文献试题,根据试题内容当场英译汉;考官日常对话问答。
(三)心理测试。由研究生院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安排及测试地点详见“考生复试流程及具体安排”和学院复试考生工作群通知。
六、复试相关安排
1.复试时间及具体安排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备注 |
3月21日(周五) 下午14:00前 |
缴费 |
湖北工业大学财务平台 |
http://epay.hbut.edu.cn (2025年研究生复试费具体缴费操作详见我校校园统一支付平台“重要提示”栏)。 |
3月21日(周五) 下午14:00前 |
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
按材料格式要求,在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提交 |
考生登录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考生平台:https://yjs.chaoxing.com/pp/#/examinee/master/user/254156/login |
3月22日(周六) 上午9:00-12:00 |
复试介绍和安排 |
地点: 电气楼 1教-005 |
携带资格审查原件、复印件现场审核,电子档发送湖工研究生招生平台。 |
现场资格审查 |
3月22日(周六) 下午14:00-16:00 |
笔试 |
时间安排及测试地点详见学院群通知。 |
考生带身份证及准考证等资格审核材料原件。 |
3月22日(周六) 下午16:10-16:40 |
心理测试 |
3月23日(周日)上午8:00 |
复试面试 0858 能源动力(专业学位) |
候考地点: 电气楼 1教-005 |
3月24日(周一)上午8:00 |
复试面试 0808电气工程(学硕) 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硕) 0854电子信息(专业学位) |
3月22日(周六)下午14:30 |
复试面试 085801电气工程(卓越工程师) 085400电子信息(卓越工程师) 研究方向:信息感知与智能系统 |
注:以上项目时间如有调整,将提前另行通知;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具体安排见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的相关调剂公告。
2.资格审查及材料提交
复试期间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无证考生和复试资格不合格考生将不予复试。考生须按要求在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考生平台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同时留存纸质档备查: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2)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3)应届考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大学成绩单;
(4)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国外学历考生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6)报考“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7)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定向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材料(拟录取阶段须提供定向协议);
(8)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9)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六、考生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的权重进行加权求和,其计算公式如下: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初试满分)×100×60%+(复试总分÷复试满分)×100×40%
对须加试的考生,加试成绩是否合格作为录取依据之一,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录取原则
1.对于不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方向),根据考生总成绩高低依次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对于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方向),对本专业(方向)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总成绩分别排序,根据“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首先从复试合格的本专业(方向)一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再从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中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总成绩、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业务课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2.对于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专业(方向),分别按照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方向)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排序,根据总成绩高低依次录取。若非全日制考生上线生源不足,在考生自愿且符合非全日制报考条件的前提下,规范引导同专业全日制上线考生按总成绩依次向非全日制调剂录取。如招生计划仍未完成,可从校内、校外其他专业调剂生源中择优录取。非全日制考生须为在职人员,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3.若考生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录取资格,其名额可按录取办法递补录取。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总分满分300分低于180分;复试总分满分200分低于120分);
(3)加试科目中有任何一门不及格者(百分制低于60分);
(4)体检不合格者;
(5)定向就业考生未与在职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者;
(6)报名考试、资格审查、复试等环节经确认存在作弊和弄虚作假行为者;
(7)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录取规定者。
八、调剂基本原则和要求
1.按一志愿和调剂考生分批次录取。根据报考专业,按考生总成绩高低依次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总成绩、政治(或管综)与外语成绩之和、业务课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2.对于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专业,分别按照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排序,根据总成绩高低依次录取。全日制考生符合非全日制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在遵循考生自愿原则下可调剂到非全日制录取。非全日制考生须为在职人员,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九、体检安排
体检安排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学校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复试缴费
1.经省物价局核准,复试考生每人缴纳费用100元,缴费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2.缴纳渠道:湖北工业大学财务处官方缴费平台。(网址http://epay.hbut.edu.cn (2025年研究生复试费具体缴费操作详见校园统一支付平台“重要提示”栏)
十一、信息公布与复议
学院将在本单位网站及时公布复试名单、复试成绩、调剂公告等招生考试有关信息。
本单位信息发布网址:/
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将集中公示最终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研究生院信息发布网址:https://yjs.hbut.edu.cn/zsgz/sszs.htm
如对复试及录取结果有异议或发现其它不符合招生政策的行为,可向学院复试工作及录取督查组反映。联系电话:027-59750430;邮箱:28932633@qq.com。
十二、其他事项
1.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考生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未尽事宜经学院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及我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马老师、郑老师
电话:027-59750434
一志愿考生咨询QQ群:881306427
调剂考生咨询QQ群:1039523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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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7日